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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廉希尔WilliamHill官方网站办学章程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2-05-15 [来源]:威廉希尔WilliamHill官方网站 [浏览次数]:

威廉希尔WilliamHill官方网站办学章程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集团名称:威廉希尔WilliamHill官方网站。

第三条学校的性质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,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,面向社会举办,从事公益性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。

第四条集团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保证教育质量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提高员工综合素质。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。

第五条集团举办者的名称是威廉希尔WilliamHill官方网站,其法定地址: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。

第六条集团的住所地是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。

第七条集团的审批机关是锦州市教育局,登记机关是锦州市民政局,业务主管部门是锦州市教育局。

第二章 学校办学

第八条集团的办学层次、类别;学校的办学范围、形式和规模;招生对象:

(一) 办学层次:非学历

(二)类别:自考助学、非学历教育。

(三) 办学范围:

1、自考助学:护理学专业、动物医学专业等。

2、非学历教育:硕士研究生、本科及大中专员工、初高中应往届毕业生、社会从业人员等相关培训。

(四) 办学形式:业余

(五) 办学规模:培训学校

(六)招生对象:硕士研究生、本科及大中专员工、初高中应往届毕业生、社会从业人员。

第九条集团办学开办资金为:70万元人民币,由货币资金、场地使用权、知识产权等组成,具体出资者及出资方式如下:由威廉希尔WilliamHill官方网站全部出资。

第十条出资人要求为民办非营利性组织。

第三章 组织与管理

第十一条集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董事长负责制,理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。

威廉希尔WilliamHill官方网站党组织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要求执行。

集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的规定,设立党支部。开展党的活动,为党支部活动提供必要条件。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理事会和行政执行机构,党员董事长、副董事长等行政机构成员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。学校不断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,充分发挥教职工(代表)大会和工会的作用。

首届理事会及其负责人由举办者推选产生,理事会人员组成的变更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执行。

理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、董事长、党组织负责人、教职工代表(等)3人组成,其中具有5年以上教育、教学经验的2人,教职工代表1人。理事会每届任期为3年。

理事任期届满,连选可以连任。理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,或者在任期内辞职。理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,在改选出的理事就任前,原理事应当依照法律、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,履行理事职务。

理事会人员组成的变更涉及举办者的,由举办者推荐;理事会负责人的变更,由举办者决定。

理事会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。

第十二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:

(一)聘任或者解聘董事长;

(二)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;

(三)制定发展规划,批准年度工作计划;

(四)筹集办学经费,审核预算、决算;

(五)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;

(六)决定学校的分立、合并、终止;

(七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
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应当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:

(一)理事长认为必要时;

(二)1/3以上成员联名提议时。

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。理事会会议应由1/2以上理事出席方可举行。讨论下列重大事项,应当经2/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:

(一)聘任或解聘董事长;

(二)修改学校章程;

(三)制定学校发展规划;

(四)审核学校预算、决算;

(五)决定学校的分立、合并和终止。

第十五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。

第十六条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,由其指定的理事会成员代其行使职权。

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:

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;

(二)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。

第十七条理事会召开会议,应于会议召开10日(最少10 日)前将会议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成员。

如果理事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,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或其他人代为出席,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。理事既不委托又不出席的视为弃权。

第十八条理事会会议必须制作会议记录。形成决议的,制作会议纪要,并由出席会议的成员审阅、签名。

理事会会议记录或纪要由专人负责存档保管。

第十九条董事长由理事会聘任,董事长(包括副董事长)必须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,并经审批机关核准。

第二十条董事长负责学校的公司产品和行政管理工作,依法独立行使下列职权:

(一)执行理事会的决定;

(二)实施学校发展规划,拟订年度工作计划、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;

(三)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,实施奖惩;

(四)组织公司产品、科学研究活动,保证公司产品质量;

(五)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。

第二十一条集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由董事长提出,报理事会批准。学校下设办公室、党支部、招生办公室、财务室等管理机构。

第二十二条集团法定代表人为理事长。

第四章 资产管理、经费使用

第二十三条集团经费来源为举办者的持续投入及学费。

第二十四条集团执行国家规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,依法进行会计核算,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,分别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和出纳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
第二十五条集团经费主要用于办学活动和事业的发展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或挪用。

第二十六条集团资产使用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、登记管理等有关部门监督,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,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后,报审批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,并公布审计结果。

第二十七条集团享有法人财产权,包括举办者投入的资产、社会捐赠资产、办学积累、学费收入以及依法获得的其他财产。在学校续存期间,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本校财产。

第二十八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,学校的年度净资产增加部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计入资产总额。

第二十九条集团应当在变更法定代表人之前进行财务审计。

第三十条集团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,接受审批、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。

第五章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权益

第三十一条集团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,参与民主监督,依法维护和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
第三十二条集团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,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。学校与所聘任的教职工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,其人事聘用和劳动用工、社会保障按国家法律、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。

第三十三条集团为教师进修和参加业务培训提供便利。

第三十四条集团应当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权益。学校为受教育者提供安全的公司产品设施,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。

第六章 学校的变更、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

第三十五条集团变更举办者、董事长、名称、地址、办学范围、办学规模、层次、类别,分立、合并以及终止等事项,由机构理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。

集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将申请终止:

(一)完成本校办学宗旨;

(二)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。

集团申请终止,需经理事会决议通过,报审批机关批准。

第三十六条集团终止后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:

(一)退还受教育者学费、杂费和其他费用;

(二)补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;

(三)偿还其他债务。

本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,按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学校办学。

第三十七条集团终止后,办学许可证交回审批机关。

第三十八条集团应当在终止后15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,学校法人资格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,即为终止。

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

第三十九条集团可根据实际需要修改章程。学校章程修改的程序要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。并在7日内,报审批机关备案。自审批机关备案之日起30日内,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,并向社会公布。

第八章 附则

第四十条本章程于2022年1月5日经学校理事会决议通过。

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校理事会。

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经审批机关备案、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。